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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关系咨询
债务关系咨询 2006年找朋友借钱,6年为期,会产生不少的利息,2007年也就是借钱一年后我结婚了,这笔钱并不是用来我们婚后生活的,借来的钱在结婚前已经被我用掉,如果对方告到法院,我的妻子需要帮我偿还本金和我们07年以后由借款产生的高额利息吗?
2011-09-23 08:51 asqw1(四川)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年09月23日 09时57分
你不能举证,你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2 孙新律师  2011-09-23 08:53
没有证据能够证明你的钱用于什么地方,就应该一起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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