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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罪
滥用职权罪 A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08年7月初单位办公室领导安排A负责报废A所驾驶的单位小车,A利用此次工作之便在其它地方以2万元的价格买了一辆相似的车顶替单位要报废的小车拖到相关部门办理了车辆报废手续,并将完善后的手续交回了单位办公室。被A换回来的单位小车后来也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A的朋友B。2008年12月B将该车交给他儿子运东西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2人,重伤2人,轻伤5人,经济损失120多万元。
请问A的行为和交通事故之间是否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否构成了滥用职权罪。
2011-09-23 03:20 ynztyj……(云南-昭通)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9-23 06:26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2 胡爱军律师  2011-09-23 08:01
A的行为有过错,具体问题可来电
3 110网律师  2011-09-23 08:58
建议委托专业刑辩律师介入,若有需要,可以来电祥询。
4 孙新律师  2011-09-23 13:05
A的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这两件事应该分开来看
5 110网律师  2011-09-27 17:29
建议委托专业刑辩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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