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界定 今天四月份买的二手房,当时房子里有租户,租户在租房的时候房主就明确的说了要出售,包括我们去看房的时候都是租户开的门,让看的。后来我们跟房主签了买卖合同,中途让中介去找租户签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文字,租户拒绝不签,并明确表示不买。等我们一切手续都办完并过户,租户不愿意搬走,想继续租住,我们也同意了,让他跟我们签一个新的租房合同,他也不签,说按之前和旧房主签的那个有效,后来我们也没强行,但是弄的不太愉快,后来达成共识,就是房租还交我们之前的房主,然后由房主将房租打到我们的卡里。现在还有最后一个季度了,租户就要到期了,如果到期后他不搬走,我们可以强制执行吧。这个事情应该不会再有优先购买权的事了吧?因为房子毕竟要比买的时候涨了一些,就怕到时租户以优先购买权来威胁,因为已经过户多半年了,而且租户也交房租,应该算他早已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了吧。因为之前都是他口头放购的。
2009-09-24 10:40 wxjlxm(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9-09-24 11:33
他们已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了,以后就不能再以此借口不退出房屋了。
2 孙新律师 2009-09-24 12:45
只要明确表示不购买,就是放弃优先购买权了。
买卖不破租赁,原租赁合同有效应继续履行,合同到期后,如果对方不搬走,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搬出,而不是强制执行。
买卖不破租赁,原租赁合同有效应继续履行,合同到期后,如果对方不搬走,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搬出,而不是强制执行。
3 孙新律师 2009-09-24 13:38
但是你最好有证据他放弃。
4 110网律师 2009-09-24 21:00
固定证据
5 孙新律师 2009-09-24 21:19
收集证据。
6 孙新律师 2009-09-24 21:36
需要证据
7 孙新律师 2009-09-25 06:58
租户的行为已明确表示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了。
8 孙新律师 2009-09-25 09:52
明确表示不购买
9 赵江涛律师 2009-09-25 10:02
最好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