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方带着小孩躲起来,不出庭参与离婚,会有什么法律效应? 男方,向法院提出要离婚,1要求要小孩抚养权,2要夫妻共同财产分割,3要小孩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女方出.4起诉离婚及请律师费全部由女方出钱,请问男方这样子的要求,法律会不会支持?特别是第4条,我个人觉得非常离谱,因为既然是你自己要提出离婚,那个费用应该是由自己出,怎么会要女方出呢?如果女方不接受这些,想躲起来,带小孩走,会有什么法律效应吗?
2009-09-24 00:55 zxh032……(广西)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9-24 01:03
应当积极应诉,对他的请求进行抗辨/ 不然就是放弃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2 110网律师 2009-09-24 11:26
女方带走小孩躲起来这是在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抚养权。再说这也不是办法。还是要应诉,否则你们在没有判离之前仍有夫妻关系。小孩子的抚养教育费应是由你们双方分摊。诉讼费是由原告垫付,最终由败诉的那一方承担,也可能是由双方合理分摊。
3 110网律师 2009-09-24 12:32
应该积极应诉抗辩而不是消极逃避,男方的要求不会全部得到法院的支持。
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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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罗海华律师 2009-09-24 15:51
律师费自己承担,法律不会支持他的要求.
5 曾祥东律师 2009-09-25 19:05
首先离婚案件必须是离婚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才涉及处理后面的三个问题,其次,如法院判决离婚小孩抚养权应从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和生活学习方面考虑,小孩年满10岁以上还得征求孩子的意见,再次,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原则是平均分割,小孩抚养费是抚养人(未跟随生活的一方)工资的30%-40%,最后律师费用谁请谁承担,诉讼费用法院根据对婚姻破裂过错程度决定分担比例!广西离婚网首席律师曾祥东解答。www.gllh12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