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案子想咨询一下各位 你好,我有个亲戚,被牵扯一起贪污案,一审以从犯身份被判集体贪污罪五年,现正在上诉期间。如果在上诉中提供他本身其实也是检举人(在一审中没提供),(在检举主犯其他的贪污事件中,这起案件也被同时查出,但是,主犯的其他贪污事件还在调查,现在并没结果),那么,这起案件中,我的亲戚是不是可以以检举人的身份要求在量刑上给予减轻。会不会量刑有大的变化,比如从5年变为3年。
2011-09-22 00:41 看看731(山东-德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9-22 00:44
可作为减轻刑罚情节提出。
2 德州知名律师付宗峰律师 2011-09-22 11:50
你好,这属于一种立功的表现,可以在判刑时适当减轻,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3 孙新律师 2011-09-22 12:23
立功必须被查证属实,而且,是办案机关没有掌握的线索,对于侦破案件有极大帮助的线索
4 孙新律师 2011-09-22 17:36
检举他人犯罪,属于立功行为,依法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 110网律师 2011-09-27 17:32
可作为减轻刑罚情节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