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请问,我和男方结婚四年了,并生有一女儿,在成都有一夸房 律师您好!请问,我和男方结婚四年了,并生有一女儿,在成都有一夸房。(是婚后所买),但我才参加工作工资低没有出资,因男方是一个极端自私的人,一天都是网络游戏,对家庭对老婆对女儿不闻不问。现感情破裂,我“女方”要求离婚请向我能得到补偿吗?
2016-02-28 22:03 ask201……(四川-宜宾)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6-02-28 22:16
您好,补偿须男方自愿
2 110网律师 2016-02-28 22:13
婚后所买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要房子的一方,可以得到对方的补偿。
3 110网律师 2016-02-29 00:06
你可以请求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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