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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院终止案件,都有哪些好相关规定,请老师答疑?
关于法院终止案件,都有哪些好相关规定,请老师答疑? 因去年他拿菜刀将我妈砍成重伤被法院判刑3年,是监外执行,我们还有一个4岁的女儿。他现在人跑到外地对我和我的女儿问也不问不管我们死活。。感情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   
   我上诉快十几天了,法院说他人在外地要我等他回来才能给我解决,他要不回的话只能给我终止案件,我打电话跟他说过我要离婚,他坚持不离也不回来。请老师指导我应怎么做。
2011-09-21 13:29 644156……(陕西-西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1年09月21日 15时48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如果法院传票不能送达到他,法院可能建议你先撤诉。
    2,如果传票已送达他本人,经合法传唤他不到庭,可缺席判。
    3,《民事诉讼法》诉讼中止和终结
    第一百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第一百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9-21 14:09
如果法院传票不能送达到他,法院可能建议你先撤诉。如果传票已送达他本人,经合法传唤他不到庭,可缺席判。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9-21 14:20
法官怎么能这样说呢?终止和中止案件都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你这种情形不试用。应该可以审理的。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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