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出租方因为现时铺租高要违约,请问该怎样赔偿我的损失? 我是于2008年9月13日租的现时铺位,为期两年,店租是每月600,月交.因为当时那里还没开发,所以店租稍低,今年我这边发展很快,店租升的很快,现在房东想租给另一人每有1000元,我店生意还可以不想解除合同,请问各位若他强行解除合同且威胁到我的正常营业我应该获得什么赔偿?另外我们当时在合同是有违约协定的:如果是甲方违约,则要向乙方赔600元;乙方违约,则要向甲方赔600元.不过现在我店的营业额远远超过这个数字,而房东恰恰是利用这条想付我600元让我搬走,请各位好心人帮帮我,我是不是就只能得到这600元而损失我店的生意?谢谢
2009-09-23 12:24 HAOO(浙江)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9月23日 12时51分
在合同约定的租期内,出租方不得擅自提高租金,现在出租方想以承担违约金为代价提前解除合同,你们可以不接受,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对方不同意,可以诉讼解决。
2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09-09-24 06:59
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3 110网律师 2009-09-23 12:26
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4 钱亚芳律师 2009-09-23 12:30
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5 陈新明律师 2009-10-08 11:45
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