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抢劫 丁**,江西丰城人,2004年于新余人民医院实习,去别人家里偷手机,已经偷到,被屋主发现,求屋主放过他,屋主不肯,就随手拿了东西打了屋主逃跑(屋主到医院缝了几针),现在公安局立案了,丁**为了解决这个事情,回去就被拘留了,现在屋主表示不追究,还愿意说好话
2011-09-21 09:28 Mrp945(广东-东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9-21 09:30
在盗窃过程中为逃避抓捕使用暴力转化为抢劫罪,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2 胡爱军律师 2011-09-21 09:35
涉嫌抢劫,被害人谅解,可以给予从轻处罚
3 丘敏律师 2011-09-21 09:41
涉嫌抢劫罪。
4 110网律师 2011-09-21 09:44
因为入室盗窃被主人发现,而采取暴力,转化为抢劫罪,
5 110网律师 2011-09-21 13:37
已涉嫌抢劫罪,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建议立即委托律师为其法律帮助,提出法律意见,帮助其减轻刑罚,维护合法权益,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6 吴君瑜律师 2011-09-21 14:21
可以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情况。
7 张耀和律师 2011-09-21 21:36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这个案件的起点刑是十年,应当尽想办法寻找减轻处罚的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