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姥、姥爷、母亲相继过世我可以继承姥爷的遗产吗? 我姥姥在文革时候就去世了。92年姥爷也去世留有一套房产,姥爷临终时的意愿是让我母亲和老姨分割,但是没留下遗嘱。当时老姨离婚和姥爷一起居住。姥爷过世后老姨不同意分给我母亲,由于协商不成房产就一直搁置,而后我老姨将房子租赁,租金由她全收,并多年不和我母亲联系。母亲看在手足情分上也没起诉但没放弃继承权,2010年我母亲过世,老姨知道后向我要母亲死亡证明要将房产过户到她名下,请问我还有继承姥爷遗产的权利吗?(补充:我姥爷有四个儿女,包括我母亲的3个都已经去世,现在就剩我老姨健在)
2011-09-21 00:55 百千烦恼丝(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高永峰律师 电话:13818674370 2011年09月21日 01时20分
你当然有继承权,你继承的是你母亲的遗产,而你母亲的遗产中就包括了从你姥爷处继承的遗产。虽然从你姥爷处的遗产始终没有进行过析产,但是这并不影响该部分财产一直处在共同共有状态的事实,你可以提出要求继承属于你母亲的那部分的房产份额。
2 李同红律师 2011-09-21 07:14
有继承权
3 刘铭芳律师 2011-09-21 13:42
不能把死亡证明给她,你可以继承你母亲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