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孩子一两岁时离婚,法院判女孩跟父亲生活,离婚时母亲付出3000元做扶养费 父母在孩子一两岁时离婚,法院判女孩跟父亲生活,离婚时母亲付出3000元做扶养费,之后十几年没给孩子一分钱,离婚后母亲在四川再次结婚,父亲带着孩子,又在海南再次结婚,但十八年后孩子的母亲挑唆孩子,在四川老家嫁人,做为父亲的不知怎么办,请求法律授助。
2016-02-26 22:52 ask201……(海南-海口)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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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孩子一两岁时离婚,法院判女孩跟父亲和爷爷奶奶生活,十八年后孩子的母亲
0个回复您好,我的情况是在一两岁时父母离婚我跟着母亲生活,父亲出扶养费但从未关心过我直到我上初二才认识父亲
0个回复父母离婚了两女儿有母亲扶养两男孩有父亲扶养母亲去世了孩子可以
1个回复父母离婚,孩子判给父亲,但跟母亲生活在一起,孩子十一岁了,父母拒绝给孩子上户口
1个回复父母离婚后,孩子判给父亲,但随母亲一起生活,孩子十一岁了,父亲也不帮孩子上户口
0个回复父母离婚后,孩子判给父亲,但随母亲一起生活,孩子十一岁了,父亲也不帮孩子上户口
0个回复双方父母已离婚,协议上写出抚养权归父亲,但孩子只想和母亲生活父亲不想要抚养权了
1个回复从小父母离婚,孩子归父亲扶养母亲从未给过抚养费,孩子现在成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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