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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板借给别人钱,当时借据是我打印的,有些地方是我填写的,然后他们双方签了名
我老板借给别人钱,当时借据是我打印的,有些地方是我填写的,然后他们双方签了名 我老板借给别人钱,当时借据是我打印的,有些地方是我填写的,然后他们双方签了名,借款人按了手印,因为之前那人也借过我老板钱,都按时还了,所以借据借款人签完之后我也没仔细看就收起来了,现在他没钱还了,我们准备去起诉他,发现他的签名应该是当时笔快没墨水了,写的字肯本看不清,借款人的地方只能看到手印,现在老板说这是我的失误,这笔钱要不回来的话要我赔偿这笔钱,请问这种情况我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2016-02-26 09:15 ask201……(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02-26 09:20
你好,履行职务不承担责任。
2 孙新律师  2016-02-26 09:16
不需要赔偿
3 徐卫东律师  2016-02-26 09:35
你好,一般不需要赔偿的
4 孙新律师  2016-02-26 09:36
您好 不需要赔偿 协商不成 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可来电咨询
5 李同红律师  2016-02-26 10:11
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6 孙新律师  2016-02-26 10:41
你好!不是您的过错无需赔偿;若该笔借款无法主张权利建议及时想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7 赵江涛律师  2016-02-26 17:23
一般不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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