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订婚十八年,儿子十七岁了,由于我们为了生活为了孩子,夫妻俩聚少离多没有什么感情了 我订婚十八年,儿子十七岁了,由于我们为了生活为了孩子,夫妻俩聚少离多没有什么感情了,问题是我前年建房子时,我借了哥哥姐姐外甥女十几万钱,我想离婚,还要承担还债吗?
2016-02-25 22:26 ask201……(广东-东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志军律师 2016-02-25 22:46
共同财产要平均分割,债务也要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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