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以人员未办离职手续为名,不予提取房补和公积金 律师您好,想向您咨询两个问题。1.我是宣武区某小学教师,因多校合并等原因,2001年起一直未回原单位上班,但人事关系仍一直保留,工资也一分不给。年初因买房想提取公积金和房补,但校方却以外漂人员必须先离职再提取等理由拒绝办理。后投诉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得先和学校协商,所以至今未提取。2.现在想将关系转到街道,办理社会保障,但学校又拒绝补偿。这两个问题如果不能顺利解决,正考虑走法律程序。如果诉讼,有否胜诉的可能?因此烦请您提供事业单位或教育部门的相关法律支持。谢谢!
2011-09-20 10:06 tnsxxg……(北京-宣武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2011-09-20 10:09
已经一对一答复你
2 孙新律师 2011-09-20 11:29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具体事宜还需要看你手中的证据,详情可以来电咨询
3 孙新律师 2011-09-20 12:4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你需要提供劳动关系证明
4 110网律师 2011-09-20 16:21
具体看您的户籍是否是北京的,北京的是需要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不是则不用,建议跟有关部门反映协商解决
5 孙新律师 2011-09-20 20:18
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