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嫖娼的行政复议是否有可能 我与9月14日晚11点,在家通过发到家的联系小卡片,打电话找“小姐”上门按摩。12点还没来,我电话过去,说“这么晚了,还不来就不要来了”,电话中说马上来。后来又在1点多钟打过两次电话给我,说马上到。我也是好心,怕人家白跑一次,就等着。1点半敲门,警察先进房间了。后来就带到派出所。我不承认找小姐,只是承认按摩。因为担心被单位的人知道,想早点回家,也怕在里面被欺负,就一直恳求警察给个机会,警察说:“你不按我说的说,怎么可能早放你呢?”我就相信了,在他写的口供上签了字。他在口供上好像写了“性交”等字眼。等了1天,结果是拘留5天。在“找小姐”期间,既没有发生过关系,也没有金钱交易。是否能按照嫖娼来进行拘留呢?有没有可能通过行政复议或者法院起诉的形式翻案呢。因为对工作和家庭影响都挺大的,请帮帮我。谢谢。13651764754 熊先生
2009-09-22 11:12 dudu76……(北京-朝阳区)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9-09-22 11:14
可申请复议或者起诉。
2 孙新律师 2009-09-22 11:26
申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3 孙新律师 2009-09-22 14:14
你可以申请,至于能不能成功,那就看证据和造化了。
4 孙新律师 2009-09-22 15:53
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
5 赵江涛律师 2009-09-22 16:08
应当及时申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6 孙新律师 2009-09-22 20:00
可申请复议或者起诉。
7 孙新律师 2009-09-22 20:28
可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但是你在口供上的签字对你很不利
8 孙新律师 2009-09-23 06:45
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9 马国华律师 2009-09-23 12:36
有可能通过行政复议或者法院起诉的形式翻案, 应该积极维权。
10 孙新律师 2009-09-24 08:33
应当及时申请复议
11 孙新律师 2009-09-24 08:37
可申请复议或者起诉
12 孙新律师 2009-10-02 22:35
1、单凭口供是不能直接予以定罪或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必须有其他证据相佐证;
2、你仅有电话联系行为,未有实际嫖娼,尤其是付款行为,依法不能认定为属于嫖娼行为;即使有嫖娼意思,也未实际实施,不能处罚认定;联系小卡片上的内容较为重要;
3、对于行政处罚行为,建议先向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
2、你仅有电话联系行为,未有实际嫖娼,尤其是付款行为,依法不能认定为属于嫖娼行为;即使有嫖娼意思,也未实际实施,不能处罚认定;联系小卡片上的内容较为重要;
3、对于行政处罚行为,建议先向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