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锢他人,以及殴打对方(声明:并没有重要的伤害) 我了解的内容是,被禁锢的人认识,因借钱没还给别人,反而还经常性找机会殴打借债人。后来被借债人的朋友抓去,借债人和他的朋友一共7个人,禁锢时间不超过24小时,期间有被殴打过。请问,这些都是什么罪,以及判决的话,会被判多少?(帮帮忙,情况紧急,谢谢)
2011-09-19 19:53 袁康(湖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1-09-19 20:02
答:涉嫌非法拘禁罪,殴打致伤达到立案标准时,转化为故意伤害罪;综合案件情节判处刑罚。
2 110网律师 2011-09-20 13:03
非法拘禁,请律师介入,争取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