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和员工签订合同不承在劳动关系 我在2011年3月1日应聘进入浙江正华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聘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我要求公司对员工的住房、工作餐、通信费、交通费作出明确补贴及工资发放的规定,公司称住房公司有宿舍。工作餐、通信费、交通费工程部不作补贴,这方面的补贴规入到工程提层内。工资发放是百分之70。然后试用期满后公司没有给我调整工资,经多次无效,与2011年8月29日口头通知我离职,我要求公司出书面通知,公司在9月2日出了书面通知,但通知不盖章,在工资及补贴也不作补尝,公司负责人说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不承在劳动关系。
2011-09-19 12:52 zZE2818()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高永峰律师 2011-09-19 13:18
你与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对于单位这种耍赖行为,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你可以要求单位全额补发你的工资,辞退你的一个月工资的代通金,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五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