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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咨询
合同纠纷咨询 和公司签订的4个月劳动合同,是项目工程。但因为公司原因迟迟不能开工,我是否可以要求按合同签订的开工日期要求发工资,如果公司拒绝怎么办?公司可不可以单方面取消合同?
2011-09-19 10:38 gelei1……(陕西-西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1年09月19日 10时48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停工停业,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停工停业,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对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安排工作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2,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9-19 11:09
你可要求支付部分工资也可要求解除合同。公司不能单方面取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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