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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2年拖欠我工资2.5万,我与同年从客户处拿货款2万
公司于2012年拖欠我工资2.5万,我与同年从客户处拿货款2万 公司于2012年拖欠我工资2.5万,我与同年从客户处拿货款2万。期间公司用我的部分工资三千元工资抵过客户回款。我有公司发给我的电子对账单为证,但公司现在说要追究的职务侵占和挪用公款的责任,我属于犯罪吗
2016-02-24 10:00 ask201……(天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宋超律师  2016-02-24 10:04
您好,建议您尽快说明情况
2 韩士队律师  2016-02-24 10:38
您从客户处拿货款公司是否知道,如果公司不知情可以告你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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