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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坏他人名誉罪
毁坏他人名誉罪 大学里学生会之间的事情。
我是学生会副主席,学生会主席擅自没经过认真调查,甚至有可能收买他人指认我,说我做了违纪的事情,事实上我根本没有做过违纪的事情。然后在学生会例会上说我辞退学生会,然而老师并不允许我退学生会,例会过后给我造成的大范围的影响,带有侮辱人格的性质。我们都已经成年是完全民事责任人了,他们这样给我造成的严重的困扰,是否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构成毁坏他们名誉罪?谢谢,希望能帮我解决!静候~
2011-09-19 00:05 ranran……(山东-济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1-09-19 07:59
是否构成犯罪,要看严重后果
2 高永峰律师  2011-09-19 00:10
先不必上纲上线。你可以就此向校领导汇报此事。或者,通过学生会系统利用手中的资源维护自己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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