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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妻子还应该给丈夫还婚前欠的钱么?
离婚后妻子还应该给丈夫还婚前欠的钱么?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丈夫因为有外遇,我们离婚。离婚前他在外面欠了好几万的账,但都是背着我,我不知道的。他还假借同学的名义,用我父母的房子贷款8万元,他同学给我妈妈打了个借条。他也给他同学打了个借条。钱拿到手他跑了。我们才知道这些事,知道后我急着和他离婚。离婚协议是他给我十万元,我们结婚居住的房子归我,但是房子是他妈妈的名。离婚后他妈已经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但是没有房产证。新搬迁的楼房现在没有房产证。  请问,他同学(也就是他用我妈妈的房子贷款)欠的钱,我父母应该向谁要,如果我前夫还不上这笔钱,我应该承担么?
2011-09-18 19:50 张绍男(黑龙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2011-09-18 19:53
找律师面谈。
2 高永峰律师  2011-09-18 19:57
这笔债务显然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你没有还债的义务。
3 110网律师  2011-09-18 20:06
找她同学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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