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两个月前,我和同学在公园出来打算开车走的时候和路人发生争执 事情发生在两个月前,我和同学在公园出来打算开车走的时候和路人发生争执,对方动手打我三次,把我手指咬伤(缝了五针)在!最后我有叫朋友来打的对方后,对方报的案!他是我们县的副局干部!现在找我索要65000元的赔偿!他伤的没有那么厉害,只是小腿骨折!而且是对方先动手打的我(打了三次)!我想咨询下事情该怎么办!!
2016-02-23 15:34 ask201……(山东-德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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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请问 就是开车 发生了争执 事情的发生是这样的 我们开
2个回复我家孩子今年8岁了,在教室里和同学发生争执时给人家推倒后倒置对方两个门牙断掉
2个回复和朋友喝酒了出来的时候,朋友和人发生争执打起来了,对方轻伤,我在边上没有动手
1个回复我儿子于2014年4月10号,放学回家在路上与同学发生争执,刚好有两个同学路过
1个回复事情是这样的,我爸是开车的,有一天他经过那条路,然后又不知道什么时候发生了交通事故
1个回复因开车,跟路人发生争执,用剪刀伤了人,这事是公司处理还是本人
5个回复你好。我想请问下跟朋友两个人在外面的时候因为跟别人发生争执之后被一群人持刀围砍
0个回复你好,事情发生在今天下午六点左右,我妈妈在菜市场买菜出来的时候发现电瓶车被人碰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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