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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15年11月24日因胎儿停止发育,在长宁区妇幼保健医院做了人流手术,当天由于B超单报告有误导致
本人在15年11月24日因胎儿停止发育,在长宁区妇幼保健医院做了人流手术,当天由于B超单报告有误导致 本人在15年11月24日因胎儿停止发育,在长宁区妇幼保健医院做了人流手术,当天由于B超单报告有误导致进行了两次手术,术后一周复查发现有残留,医生建议先吃药观察,三周以后没有任何变化,医生建议做宫腔镜手术,15年12月15日做了宫腔镜手术,这已经是第三次手术了!术后吃了21天的药,过了一周医院复查,还是有残留物,医生说可能还要再一次手术,我想请问一下,这样的情况医生是否存在误诊,我是否可以追究责任?是否应该索要赔偿?
2016-02-23 11:47 1453126355(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颜培卿律师  2016-02-23 11:50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2 颜莉萍律师  2016-02-23 12:02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3 张向锋律师  2016-02-23 12:08
可要求医院赔偿。
4 110网律师  2016-02-23 12:19
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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