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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咨询 朋友有事,我驾他的车帮忙,结合发生了交通事故,将一人撞骨折。朋友车辆有保险,他让把责任全揽过来,目前病人还在住院治疗,交警还没有做出责任认定。住院的钱现在是朋友交付。请问:一、保险公司按什么比例赔偿?从法律上讲我该不该赔偿?从情理上我是应该赔偿的,不知从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2011-09-18 12:58 修行(山东-济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9-18 15:55
你自己不用承担什么责任,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或来所面谈。
2 110网律师  2011-09-18 22:42
保险公司按照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赔偿责任,对方如果起诉,应当将你、车主、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再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以外部分,有你和你朋友承担,具体份额,要看具体案件。
3 110网律师  2011-09-19 09:42
首先将责任都揽过来,因为有保险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涉嫌骗保。交警部门在认定责任时也不会只听信当事人的陈述,还要进行现场勘测来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果对方较伤还可,如果中间发生其他事情,而超出保险限额,多出的部分则要由驾驶人来赔偿。你作为驾驶人是要承担责任的。保险公司赔偿的比例按照保险合同中的约定赔偿。
4 110网律师  2011-09-19 10:01
交强险范围内部分责任,超过部门根据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而定,具体事宜跟据具体情况而定。
5 110网律师  2011-09-19 15:13
你好,你作为驾驶人需要承担责任。因为虽然不是你的车,但是你是车主允许驾驶车辆的合法驾驶人,所以你须承担责任。由于车辆有交强险,因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责任。本人是保险公司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代理律师,如果你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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