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案例 你好!本人于2011年9月3日因醉驾刑拘,9月9日法院判决,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我户籍湖北,本人是到暂住地派出所报到,还是到户籍地所在地派出所报到?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会不会留下案底?以上谢谢!
2011-09-18 12:32 QAj3506(广东-深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9-18 12:39
你和法院沟通一下,一般是在户籍所在地的。案底会有的,属于故意犯罪。
2 110网律师 2011-09-18 13:04
1、法院会将你的资料寄到你的户籍地公安局,然后由户籍地公安局指定你辖区派出所对你进行监督考察,同时你居住地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进行监督,因此,你应当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到。2、拿着判决书、释放证明、相关身份证明等材料。3、会留下案底,但如果再犯罪,不算累犯,可以说有前科,处罚会稍重些。还有,你不能从事公务员、法官、律师等等一些不能有犯罪前科的职务和工作了。
3 张勇律师 2011-09-18 14:47
1。应到户籍地所在地派出所报到
2,这种情况是有案底的。
2,这种情况是有案底的。
4 110网律师 2011-09-18 17:23
报到地以法院的要求为准
属于犯罪,会留案底
属于犯罪,会留案底
5 110网律师 2011-09-18 18:39
法院会将你的资料寄到你的户籍地公安局,然后由户籍地公安局指定你辖区派出所对你进行监督考察,同时你居住地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进行监督,因此,你应当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到
6 吴君瑜律师 2011-09-18 19:02
到户籍所在地报到,会留有案底。
7 110网律师 2011-09-18 19:02
案件肯定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