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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小孩 2周半 在2011年9月16号 被上海人骑电瓶车
请问我小孩 2周半 在2011年9月16号 被上海人骑电瓶车 请问我小孩 2周半 在2011年9月16号 被上海人骑电瓶车碰到  额头有3公分长的口子   我应该向他要求那些赔偿  谢谢
2011-09-18 06:26 LY885(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9-18 07:11
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有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
责任人应在责任范围承担上述赔偿责任。 我的补充: 2011-09-18 07:12

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有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

2 孙新律师  2011-09-18 10:44
责任人应在责任范围承担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等赔偿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1-09-18 10:48
你好:
    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从你描述的情况,要求精神损害存在一定难度。
    但笔者提醒,赔偿的前提是要确认事实,建议报警或者有其他人证等证实事故事实,否则,如果对方否认发生损害,将难以获得赔偿。
    当前,应以孩子的治疗为主。
4 张向锋律师  2011-09-18 11:38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等。
5 李同红律师  2011-09-18 19:35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有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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