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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律师进来帮下忙回复下
求律师进来帮下忙回复下 我想问下!我是个读高中的学生,因老早同学甲和另一个同校的同学乙在读中学时发生了矛盾!到高中时乙喊着社会上的人到学校报复!中午时就到我们宿舍踢了我们的门,并警告乙怎么怎么的.吓的我们不敢出去.后下午我们放学后甲喊着我们一起出去,才到学校门口就看到乙在学校外面和社会上的在守我们.他们见到我们出去就打.后来我们4个同学围到了一个.不知道是4个当中谁用钢管砸到了一个社会上的头,导致这个社会上的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钢管是我们同学自己带着出去的)后来我们这4个同学被学校送进了派出所.我想问下我们这4个同学是属于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4个同学当中有几个同学手里没带钢管.这4个同学出事的时候还未满17岁)对此件事情中喊着我们出去的乙应该对死者负多少责任.乙喊着社会上的来学校闹事应该对死者负多少责任.学校是我们现在的监护人.应该负什么责任.对死者又负多少责任?而我们4个同学中带着钢管的大楷会判多少年.没带钢管的大楷会判多少年?
2009-09-20 23:42 208700……(云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09-09-21 07:00
涉嫌故意伤害罪,伤人者属于未成年人而且死者对伤害的发生具有一定过错,法院在量刑时会减轻处罚。如果是在校外发生的事故,学校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 孙新律师  2009-09-21 09:17
涉嫌故意伤害罪
3 110网律师  2009-09-21 09:23
可能不会按照共同犯罪处理,各负其责吧.犯罪的完全刑事责任是年满十六.但应从轻减轻处罚
4 110网律师  2009-09-21 10:17
学校的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责任,但死者是社会人员,对其死亡学校无责。鉴于你们当时只是在学校门口,当时是在放学期间,论时间和场合,再加上你们其中一人带了器具,你们几个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你们未成年,应当对你们从轻或减轻处罚。
5 110网律师  2009-09-22 00:10
照你说的情况,你们应属于防卫过当,可减轻或免除处罚。因对方有过错,可以减轻你们的赔偿责任。用钢管打死人的人责任是最重的。类似的案件我办过的,也是打死一人,赔偿后主犯也只判缓刑。最好找律师当面咨询。13888239009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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