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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未满十八岁,男方已是成年,两人未婚先孕生下一子,但在母方
女方未满十八岁,男方已是成年,两人未婚先孕生下一子,但在母方 女方未满十八岁,男方已是成年,两人未婚先孕生下一子,但在母方在出生时只照顾了一个月,然后走了。之后由男方家人照顾,现在女方不打算要孩子,请问中国法律关于此事会有那些规定?并且在其怀孕之前男方家人向女方家人提出订婚,并给予女方家人一些金额及贵重首饰,但当之女方不要孩子,问其要这些东西,女方家人不给,这又该怎么办?
2011-09-17 21:22 QwE3169(甘肃)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刘世龙律师  2011-09-18 00:12
你好,男女方之间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男方给予女方的彩礼及首饰可以要回来;虽未结婚,但是生的孩子还要抚养,女方应该抚养孩子;法律追求事实和真相,但更注重证据和细节,如果证据不足,我们的权益很难很好的得到法律保障;而细节更是关系我们的切身利益。如果你需要更详细的了解,为了保护你的隐私及合法权益,建议你在我律师主页详细留言或来电咨询,我将为你详细解答。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9-18 16:23
同意楼上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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