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倒车时蹭倒一老太,因其本身有旧伤,所以造成胳膊骨折,送医院治疗做手术共计花费近4万,并支付了20 年前倒车时蹭倒一老太,因其本身有旧伤,所以造成胳膊骨折,送医院治疗做手术共计花费近4万,并支付了2000元生活补助,2016年2⃣️月5日出院,2月16日复查ok。因我只购买了交强险,所有的花费都是我出的。现在对方因为赔偿不满意,拒绝结案并且要求重新住院,请问重新住院的费用由谁承担呢?
2016-02-22 13:57 1822983085(湖南-岳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潘建强律师 2016-02-22 14:26
过度医疗可以不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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