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婚前房产婚后卖了又买房的问题 婚前男方交款16000元分到福利房,婚后房改夫妻共同出资8000元买下产权办理房产证,两年前这套房子卖了220000元之后又加上其他共同财产买了套期房,已签合同,现在这套期房还未交工已升值很多,现在离婚,请问这套期房可以算作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吗?还是需要减出220000之后才算共同财产呢?谢谢!
2011-09-17 13:33 fly369(山东-泰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9-17 17:28
你好,你的问题是我面对的最复杂的问题之一。分析如下:第一套房屋应当属于个人财产,至于你婚后的出资行为并不能说明你已经取得房屋的部分所有权,所以只能说你替你丈夫支付了部分款而已,你们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第二个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当然你的所有权部分不如你丈夫的多。
2 陈晓云律师 2011-09-18 08:25
可以作为共同财产。
可减一部分,但没有那么多,因为之前那套房改房售房款还有一部分归女方。
可减一部分,但没有那么多,因为之前那套房改房售房款还有一部分归女方。
3 110网律师 2011-09-18 10:26
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