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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私立幼儿园老师,没有营业执照,没有社保,幼儿园只在教委登记了
我是一名私立幼儿园老师,没有营业执照,没有社保,幼儿园只在教委登记了 我是一名私立幼儿园老师,没有营业执照,没有社保,幼儿园只在教委登记了,因为六一儿童节布置会场搬椅子下破时意外摔伤,自己做了伤残鉴定,十级伤残,幼儿园付了医疗费,其它的不愿意给了,我还没拆钢板,要是去起诉,我个人有责任吗?
2016-02-20 20:47 新新向荣15……(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电话:13801026893  2016年02月21日 06时56分
由雇主承担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话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建议能来电叙述案件细节,从而为你作出更准确的答复。
2 徐卫东律师  2016-02-20 20:48
你好,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3 宋超律师  2016-02-20 23:02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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