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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只约定父母双方各承担一半抚养费,不写具体的数额,是否有法律风险?
离婚协议中只约定父母双方各承担一半抚养费,不写具体的数额,是否有法律风险? 本人不是婚姻破裂过错方,但还是净身出户,目前在离婚协议方面有还有很多达不成共识。因本人收入有限,本人倾向于按月工资30%即2500元支付抚养费,重大疾病医疗费与对方对半承担。

但这个提议始终无法沟通一致,对方要求抚养费以实际发生为准,双方各承担一半。离婚协议中只约定父母双方各承担一半抚养费,不写具体的数额。

1)不写具体金额是否会得到婚姻登记处认可?

2)本人实际上应承担的一半抚养费,有可能会超出婚姻法规定的本人月收入30%乃至50%。如果今后发生争议,是以法律规定的上限为准,还是以离婚协议约定为准?


恳请各位律师给予专业意见建议。
2016-02-20 11:03 huahan……(江苏-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2-20 11:17
建议明确具体数额
2 110网律师  2016-02-22 15:43
你好,预定的标准可以超出法律规定的标准,约定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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