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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判决是否可以在中国执行
韩国判决是否可以在中国执行 我公司2013年与韩国公司A签购货合同。韩国公司A以固定价格并且付给我们10%的定金我公司备货供给韩国公司B货物。但是2014年市场变化韩国公司B还是招标形式造成韩国公司A不中标,让我们的货大量积压。但是韩国公司A却向跟我公司要会定金,被我公司拒绝。韩国公司A在韩国起诉我公司要求返还定金并赔偿,我公司在韩国应诉。但今年下来判决要求我公司返还定金,理由是我们签的是代理合同。
问题1.我公司需要在韩国继续上诉吗
    2.韩国的判决在中国能执行吗
    3.我公司该如何应对
2016-02-19 14:59 guoxin……(辽宁-大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6年02月19日 15时13分
你们虽是外国公司 ,也有权在韩国行使诉讼权利。
韩国的生效判决不能直接在中国执行,需要在中国先行申请承认和执行,得到中国法院承认的,才能在中国执行。
如不服判决,要在韩国上诉。如最终韩国作出的生效判决不利于你司,韩国公司 还要在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若得不到中国法院承认的,不能在国内法院申请执行。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6-02-19 15:38
1、可以上诉。
2、不能执行。
3、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
3 110网律师  2016-02-19 15:02
可上诉、不能执行!
4 雷衍祥律师  2016-02-19 15:06
是否需要在韩国继续上诉,如何应对,取决于你们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按理,A公司付给你们10%的定金要求备货,让你们的货大量积压,造成损失的应该赔偿损失。

韩国的判决可以在中国能执行。
5 江珍来律师  2016-02-19 15:07
可以的!
6 110网律师  2016-02-19 15:14
你好
    1.我公司需要在韩国继续上诉吗?
    是否需要上诉,需要看你们签订的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及韩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各国法律规定是有不同的,最好是咨询韩国律师。
    2.韩国的判决在中国能执行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 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
    第二百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
    所以,一般只要是不违反我国的法律规定不损害我国的国家利益以及主权,国外的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也是可以在我国执行的。
    3.我公司该如何应对?
    由于案件在国外审判,所以建议你向对涉外案件尤其是对韩国法律规定比较熟悉以及有过办案经验的律师进一步咨询,先确定上诉是否有胜诉希望,如果有希望,可以提起上诉。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如有疑问,可以追问,继续为你解答。
7 110网律师  2016-02-19 15:25
聘请律师代理。
8 凌爱军律师  2016-02-19 15:30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1.我公司需要在韩国继续上诉吗?
   答:针对韩国法院的判决,是否可以在韩国继续上诉,应该查看韩国法律规定,建议您到当地找韩国律师或者懂韩国法律的律师;

    2.韩国的判决在中国能执行吗?
   答:我认为是可以在中国执行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
    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
    本案中,如果韩国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申请执行人是可以向中国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这个也是符合国际私法的相关规定,因此,韩国的生效判决作出后,当事人是可以向中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个没有问题的。
     3.我公司该如何应对?
    答:建议你们积极与对方沟通,从合作角度出发,尽量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也尽快找相关的证据材料,来证明一审法院判决错误,然后根据韩国法律规定进行维权处理。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我的补充: 2016-02-19 15:36

因为中国法律跟外国法律存在不同,因此,如果仅仅通过中国法律去分析外国法院判决是不合时宜的。如果这个案件根据中国法律认定,那么A与您公司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不管A是否中标,跟履行合同义务没有直接关系,因此,如果按照中国法院认定,这个定金是不需要返还的。但是因为该案在韩国起诉审理,适用韩国法律,所以建议您找熟悉涉外法律的律师或者韩国律师咨询,以便得到正确的分析。中肯建议,还望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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