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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的事情
关于离婚的事情 今年6月我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7月份开过一次庭但是对方不同意离婚。
现在对方欠债外逃,找不到人,家里还有人来要债,日子真的是非常的难过。
请问如果我现在向法院诉讼要求再次开庭能准许吗?我现在可以离婚吗?

请各位律师帮忙
2009-09-19 12:40 dzqcla(江苏-无锡)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周翠玲律师  2009年09月19日 15时16分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你应该在第一次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之诉。
2、当然如果在这六个月以内对方有伤害你的新情况、新理由,不受前述六个月的限制。
2   2009-09-21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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