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 我老公在台州市干了不到一个月,就受伤了,经签订为七级,还有我在医院的陪护费每天是多少,我们在从医院回来公司也没有要求我上班,但和他们不给我工资还有中秋节的补助。请问我们我们国家的法律的规定是这样吗?还有我们应该得到这样的赔偿。
2011-09-15 13:07 万伊晓(浙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9-15 13:11
如果是工伤用人单位就应承担工伤的责任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1-09-15 13:38
陪护费每天80元
3 110网律师 2011-09-15 13:09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