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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不知道对方进行违法活动,构成犯罪吗
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不知道对方进行违法活动,构成犯罪吗 我表哥是我们县某国企的财物总监,他朋友说孩子病了需要钱,他就把自己管理财产中的20万挪出来给他朋友使用,实际上他朋友是用来赌博,我表哥并不知情,他构成犯罪吗?
2016-02-17 19:48 网友(上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6年02月17日 19时54分
你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根据1998年4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2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不知道使用人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明知使用人用于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应当认定为挪用人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因此,对于你表哥的挪用公款行为,如果挪用的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应当认定构成挪用公款罪;否则,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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