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撞人 一名70多岁的人骑双轮电动车将我兄弟撞伤。因当时急于救人,现场没有保留。把电动车留在我处。也有现场证人。也已经报案。警察调查了当时情况,当事人承认是他撞伤,证人也做了证明。警察做了记录,让先自己进行调解。当事人交了一部分医药费(费用不够,病人至今未出院)后不再承担责任。请问如何追偿。
2011-09-15 04:09 种地的教师(山东-济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1-09-15 07:53
最好是在一年内起诉,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 110网律师 2011-09-15 11:52
属于交通事故,根据交警做的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来确定赔偿金额。诉讼时效是一年。
3 110网律师 2011-09-16 09:59
是交通事故,协商不成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