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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课外辅导班上课期间误伤眼睛责任应如何界定?
学生在课外辅导班上课期间误伤眼睛责任应如何界定? 尊敬的各位律师你们好!我儿子今年10岁,在英语课外辅导班上课期间,其右边的同学将手从领口伸进我儿子的衣服,我儿子便用右手挡了一下,抬手时不慎将坐在左侧同桌的右眼划伤。受伤孩子的家长说医院诊断为玻璃体混浊并有轻微的白内障。现受伤孩子家长以孩子视力下降为由要求赔偿。请问责任应如何界定?
2011-09-14 18:58 lslf06……(吉林-通化)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9-14 20:28
毕长明律师解答:
1、责任由你自己承担,辅导班无责任,对方无责任;
2、但可以考虑由辅导班承担一部分。
2 110网律师  2011-09-15 16:58
责任由你们承担,但是辅导班可以承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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