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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农村土地继承事宜
有关农村土地继承事宜 父亲已过世,母亲为农民,现居住于杭州桐庐分水镇,儿子现为宁波城市户口。问:儿子可否继承父母留下的农村居住的土地,写遗嘱时是否需要公证处公证或是村委会盖章?假设继承下来后,待母亲过世后可否在原土地上重新建造房屋?继承后,如碰见政府统一征地,是否可得到补偿金?
2011-09-14 18:12 哈咯(浙江-宁波)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2011-09-14 19:56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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