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我该如何维权
我该如何维权 离婚时,经双方同意,将丈夫原有福利房(房产证名为丈夫)归儿子所有,由于未离婚前丈夫利用该房产证贷款,由于贷款未还,房产证业主姓名未能变更。离婚后,丈夫的大哥以死去老豆出钱购置该房产为由,长期霸占该房屋居住,他这种行为是否合法?我又该如何才能做出维权,寻求律师给予帮助。
2011-09-14 12:13 周怡(广东-茂名)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9-26 10:07
直接起诉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