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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家的事情是这样的。我老公他们哥三个,老大已经不在了,老大和老二他们都有自己的房子
您好,我家的事情是这样的。我老公他们哥三个,老大已经不在了,老大和老二他们都有自己的房子 您好,我家的事情是这样的。我老公他们哥三个,老大已经不在了,老大和老二他们都有自己的房子,我们和父母在一起住,院子是四合院有老大和老二房子,我们想把他们院子买下来,可他的哥不说不卖,但就是找茬要父母的钱,母亲在年前去世了,更不说正经的,说家里的房子都他的,北房和南房是我老公和我爸他们一起盖的,母亲是我们伺候的他们根本不管,您说我们怎么办
2016-02-16 11:51 ask201……(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6-02-16 12:08
协商不成诉讼维权
2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6-02-16 11:54
登记在谁的名下?协商不成诉讼维权
3 徐卫东律师  2016-02-16 11:54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处理。
4 李同红律师  2016-02-16 11:56
没有遗嘱的话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共同继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话可以多分,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5 孙新律师  2016-02-16 12:10
如不能协商,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欢迎来电为您做详细解答。
6 孙新律师  2016-02-16 12:46
建议先协商。
7 宋超律师  2016-02-16 16:25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8 王艳玲律师  2016-02-16 20:45
你们盖的房可以主张确权属于你们所有。关于老人的存款等遗产,你们和老人共同生活可以主张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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