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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2年的时候在银行抵押房产借了一笔钱,后来又要用钱,于是通过朋友认识了一个担保公司
我在2012年的时候在银行抵押房产借了一笔钱,后来又要用钱,于是通过朋友认识了一个担保公司 我在2012年的时候在银行抵押房产借了一笔钱,后来又要用钱,于是通过朋友认识了一个担保公司,他说能够在继续贷上贷,但是如果成了的话得给我那个朋友借10万元,最后担保公司垫资,还了之前银行的欠款又从新的银行贷出更多,我当时和担保公司和银行主任三方在银行签的借款协议,但是款批下来了后并没有打给我而是直接打给担保公司,还了担保公司之前的垫资后,剩下的由担保公司直接打给我朋友了,并没有通过我,现在已经过了3年了,我想问下这个钱我是该还还是不该还,我们签订合同时并没有明确写出打到谁的账户上,卡号那里都是留空的,银行只是说放款了通知我。
2016-02-16 09:21 ask201……(陕西-西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律师  电话:18792650986  2016-02-16 10:39
要拿你们之间额和同约定 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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