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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准备离婚,房子的归属
婚后买房,准备离婚,房子的归属 我们是2009年5月登记结婚的,2010年10月在顺德购买一套商品房,当时我不在顺德,在老家带小孩子,购买合同上只有我老公的名字,首付的钱是两个一起出的,而贷款现在是从我老公的工资里扣。
有于他对家庭不忠,每天都要到半夜才回来,就在9月12日的时候,我被他打的身上到处都是伤,不想跟这样的人生活,想问一下,这套商品房该如何处理?
2011-09-14 09:48 CARY08……(广东-佛山)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9月14日 10时04分
属于共同财产,不需要加名
2 孙新律师  2011-09-14 09:52
商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情况下可以平均分割
如果你能够证明老公有家庭暴力,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其少分
3 李同红律师  2011-09-14 10:39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 陈晓云律师  2011-09-14 10:45
婚后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按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分配
5 110网律师  2011-09-14 11:47
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分割。
6 李开宏律师  2011-09-14 13:11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依法予以分割
7 陈广康律师  2011-09-14 19:25
夫妻共同财产。可委托律师代理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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