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保险理赔法律咨询
上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垫付赔款,公司迟迟不给
上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垫付赔款,公司迟迟不给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老公在一家公估公司上班,总公司在深圳然后大概是在7月份的时候,上班的时候把车给撞了,全责,因为是公司的车,金额在7000元,必须马上修好,所以我们自己垫付了修车款,可是单位迟迟不给我们钱,已经过去3个月了,他们单位一直推脱说得把资料送到深圳盖章,然后再邮回来,交完手续之后,钱也是打到深圳总公司,然后再打到他们分公司,最后才能到他手里,他们公司说要有罚款,你说这个罚款多少合理,而且还是在工作时间发生的事故,他们是做车险查勘的。还有就是我老公不想在那工作了,可是我们钱没拿到,也不敢盲目的离职,万一不给我们怎么办,或者是一拖再拖。我想让于律师给出出招。当时他们单位说是工作3个月给转正,但是都一年半了都没转,每个月去了保险就1000块钱。
2011-09-14 09:00 ww5201……(吉林-长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9月14日 20时11分
毕长明律师解答:
1、属于职务行为,因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应当由公司承担;
2、可以由分公司承担,也可以由总公司承担;
3、企业没有罚款权,若有单位规章制度,属于无效条款;
4、长春市最低工资标准为人民币1000元整,不得低于1000元。
2 李云峰律师  2011-09-15 23:01
你好:
   可以要求赔偿,具体电话咨询。长春交通事故律师网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