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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帮别人借高利贷五万元,现在别人还不上,现在债主找到我,因为借条是我写的,前天强行把我轿车
律师您好,我帮别人借高利贷五万元,现在别人还不上,现在债主找到我,因为借条是我写的,前天强行把我轿车 律师您好,我帮别人借高利贷五万元,现在别人还不上,现在债主找到我,因为借条是我写的,前天强行把我轿车开走啦,并让我从新写的欠条,和借条,还有车辆抵押条,金额有原来的五万元加利息现在写的是六万五千元。还款期限是两天,两天过去了我也没钱还,我该怎么办,我车辆还能不能要回来,如果不要车辆钱是不是不用还啦?急急急谢谢
2016-02-15 10:25 1455502638(黑龙江-大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02-15 10:33
你好,还款后向其追偿,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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