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债务 2010年朋友A说介绍好的生意合作带我加入资本运作(后知是传销),因我当时生意失败无本A借了我的身份证自己垫资帮我办了加入,为了做大其建议团队另一下线B借款三万元给我去转动找人加入合作,我写了借条担保人是A,我就启动了此笔资金用自己的人际网去发展。。。期间有的人同他们见过面,差点促成大笔资金融入,只因后发现公司无正常财务管理及打款账号才告吹。二人一直催款甚至威胁恐吓,后B去其居住地起诉,不知何因又撤诉。今年七月二人A带B到我父母家里骚扰(他提供了我身份证住址)后知我确实无能力偿还要求我重写一份还款协议慢慢还,我担心影响家人就写了,担保人还是A。最近中央台曝光了来宾传销之事,我更肯定此事违法,我也有以前的短信证据,朋友也可证明我找过他们参与过此事,好在没有真的促成其他人加入此组织。请问我可有理由不偿还这个吗?我可以到自己受管辖的派出所备案或找律师吗?有用吗
2011-09-12 14:55 迷茫之心(湖北-宜昌)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9-23 10:08
备案或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