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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分配
离婚后,房产分配 我和我老婆感情不好,现在想离婚。结婚后,父母卖了老房子的钱,给我们买的新房,我们写了借条,注明是用于买新房,房产证写的我的名字,和父母住在一起,且父母现在没有房子。离婚后,她要分房子的一半吗,父母不能分嘛。
2011-09-12 10:31 感觉不好(四川)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澎律师  电话:15773167637  2011-09-12 10:38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你的情况,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2 都燕果律师  2011-09-12 11:09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按照你的叙述,这应当是你父母赠与你的,按照上述第三条,这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你的妻子是没有权利进行分割的。
3 陈晓云律师  2011-09-12 11:35
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为共同债务,一般都夫妻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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