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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受伤害,老师有责任吗?
学生受伤害,老师有责任吗? 学校通知各班级搞劳动。我带领学生割草,有两个学生相互争一把镰刀。争抢中,女同学把男同学的手割伤。在我没来得及制止的情况下,事情就发生了。我及时通知家长并送学生到医院。这样我要承担医疗费吗?
2011-09-12 09:56 bJs7021(云南-文山)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9-12 10:10
你不用承担,是女学生的家长承担
2 谷友军律师  2011-09-12 09:56
你不需要承担。
3 110网律师  2011-09-12 10:11
你没有责任,但学校应承担适当的补偿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1-09-12 10:12
1、应该由侵权人承担,如果你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学校承担补偿。
2、依据是,《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5 110网律师  2011-09-12 10:30
应该有女学生家长承担赔偿责任。与你无关。
6 110网律师  2011-09-12 12:04
由女同学的家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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