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人,与别的女人生了孩子,经常拿钱去资助他们,但是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已婚男人,与别的女人生了孩子,经常拿钱去资助他们,但是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情况算不上重婚,但是他对合法家庭造成的损害难道只能是受到道德的谴责吗?如果离婚,是不是可以要求他赔偿?另外财产分割有没有规定的比例?还有就是非婚生子女享受的合法继承权指的是什么?谢谢
2016-02-12 18:55 ask201……(山西)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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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没有离婚,女方和别的男人住在1起,有了小孩,这样是重婚,他们以夫妻名义生活三年了。但是又回来了
7个回复夫妻在没有离婚,女方和别的男人住在1起,有了小孩,这样是重婚,他们以夫妻名义生活三年了。但是又回来了
6个回复一个女人和别人结婚了,并领了结婚证,可是生活了半年就走了,以后又和别的男人以夫妻名义生活了三年多
0个回复你好,我和我老婆共同生育了两个孩子,但是没有登记结婚,她现在又也夫妻名义和他人生活
4个回复你好,我和我老婆共同生育了两个孩子,但是没有登记结婚,她现在又也夫妻名义和他人生活
1个回复男女双方已结婚并有小孩,男方出轨又和别的女人已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生了孩子
0个回复请问女人没离婚拋夫弃子和别的男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同居了十年,她
4个回复已婚女人和别男人在外面有了小孩,以夫妻名义生活。算重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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