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夫妻共同存财产怎么认证?求助 婚后第七年,我和丈夫在公婆帮助下盖了五间门头房,我和丈夫一直在此居住并筹资开了门市部,房子没有房产证件,门市部登记在我丈夫名下。公婆一直在村中老宅居住,老宅房子登记在公公名下。五年后我丈夫因病去世,公婆以作伴为由搬来和我一起住。又两年后,现在公婆强行把我的门市部锁上致使不能营业,损坏变质货物损失上万元,公婆还说房子和货物都是他们的,我只是个打工的。我上诉怎么证明夫妻共同财产?最坏的结果是我和孩子净身出户吗?
2011-09-11 11:14 ogh1770(山东-德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1-09-11 11:23
门市登记在你丈夫名下,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属于你丈夫的遗产。你和公婆孩子都有继承权。房子老宅登记在公公名下,不属于你们的财产。
2 陈晓云律师 2011-09-11 13:34
登记在你丈夫名下的,属于你们共同财产,离婚时能分门面及门面收入
3 德州知名律师付宗峰律师 2011-09-12 16:07
你好,这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分割